•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交警

    交警手中抢人,胆儿真肥

    为了阻止涉嫌醉驾的“哥们儿”被交警带走,两男子驾车挡截警车并扬言:“谁碰他就用车撞死谁。”不仅如此,还趁机强行将“哥们儿”抢走逃离现场。近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黄健因妨碍公务罪被改判有期徒刑七个月;柏玉因妨害公务罪被判有期徒刑五个月。

    2016年11月6日21时许,毛某驾车在河南省镇平县城南环路50米处与丁某驾驶的车辆相撞,有醉驾嫌疑的毛某逃离现场。随后,毛某被闻讯赶来的民警控制并移交给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的交警。当交警将毛某拉上警车带离现场时,柏玉驾车横停在警车前方,黄健和一外号叫“毛衣”(在逃)的男子从车上下来。黄健在现场大骂,阻挠交警执法;“毛衣”不顾交警阻止,强行挡在交警杨某面前;柏玉在驾驶室大声威胁说,谁碰他兄弟(指毛某)就撞死谁。黄健则伙同“毛衣”趁乱将毛某带上己方的车,柏玉随即驾车带着毛某逃离现场。

    2017年3月,黄健、柏玉被抓获。同年5月20日,镇平县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黄健有期徒刑六个月、柏玉拘役四个月。

    判决后,镇平县检察院认为,本案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黄健、柏玉均系主犯,且黄健构成累犯,原审法院量刑较轻,提出抗诉。

    南阳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黄健、柏玉二人阻挠交警执法,导致有醉驾嫌疑的毛某是否醉驾无法查清,综合二人都是本案主犯及黄健系累犯,原判量刑不当,故作出上述判决。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