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福州公安发布的消息截图。
3月11日,福州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通报,3月10日,福州两男子驾驶套牌车被发现,不仅拒绝接受检查,逃离未果后还下车殴打交警,两名男子目前已被该局台江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福州市公安局发布的消息显示,3月10日14时30分,方某水、黄某烽驾驶套牌摩托车途经台江工业路宝龙城市广场公交站时,被正在查处交通违法的交警发现。
被拦下后,方某水、黄某烽拒绝下车接受检查,交警在多次警告后仍骑车加大油门企图冲关逃离现场。
逃离未果,方某水、黄某烽推搡并殴打交警,导致交警刘某旭倒地受伤。
台江分局宁化派出所接警后依法将方某水、黄某烽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后经伤情鉴定,交警刘某旭伤情属轻微伤。
目前,方某水、黄某烽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中。
福州市公安局提醒,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配合警方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法从重处罚。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尤其是公然使用暴力或以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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