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网讯 今年以来,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市局创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为契机,结合实际认真梳理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创新执法理念、队伍管理方法,全力推进全市公安交警部门执勤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公开公示民辅警岗位职责。为确保交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始终保持文明、规范、公平、公正的执法形象,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支队统一制作民辅警执勤执法上岗证,标注民辅警姓名及工作岗位、工作职责,所有民辅警全部挂牌上岗。
公开公示窗口办事程序。全市公安交警部门窗口单位将办事流程、工作职责、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法定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必须全部上墙公开。各窗口单位设立醒目的服务公示栏、办事引导牌、宣传栏等便民服务设施,窗口要有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处理各类违法行为所需的证件、办理程序的业务公开栏、办事人员公开栏、去向栏以及办理时限告知栏。
公开公示违法取证设备。为打消部分群众“安装抓拍设备的目的就是为了罚款”的误区,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向社会全部公开现有各种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位置、功能和录入时限,并公开对非现场道路交通处罚有疑义的受理部门和电话;同时在设备旁或前方设置明显的违法抓拍功能提示标志。
公开公示责权清单内容。全市各级交警部门对行政权力的程序、时限、收费、监督等方式加以细化,制定交警职权运行流程图,规范交警行政裁量权,明确各部门的权利和责任,落实定期公开制度,并通过各种媒体特别是交警公众微信号向社会公开,通过公布责任和权力清单,强化权力监督和责任问责。
公开公示监督举报电话。支队统一将指挥中心电话和市局驻支队纪检专员办公室电话设为全市受理交警部门投诉监督举报电话,确保24小时受理各种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同时,支队要求民辅警在开展执勤执法时,对被处罚人在场的,在明确告知其违法行为及其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告知其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和申诉渠道。
公开公示举报查处结果。为提高广大群众监督民辅警的执勤执法行为,支队对民辅警违规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做到不护短、不迁就、不姑息、不包庇,对涉及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民辅警在全市交警部门进行通报,群众举报的违法违纪行为并经核实的,一律要向举报人告知处理结果,对有较大影响的违法违纪行为并经核实的,通过媒介向社会公开违法违纪处理情况。(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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