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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交警开展有奖征集活动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法治意识,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即日起至6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全民随手拍·晒交通陋习”征集活动。市民可利用手机、相机、行车记录仪等摄录器材,以照片、视频的形式记录泉州辖区发现的交通违法、陋习等行为,在摄录后的48小时内上传至泉州交警官方微博、微信平台或拍摄地辖区交警大队微信平台,被市交警支队采用曝光的图片、视频将获得奖励。

    据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在拍摄时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不得影响车辆正常通行,不得在驾车时进行拍照,确保自身安全;同一地点至少拍摄2张照片,能清晰反映违法车辆号牌、外观特征及违法事实,尽可能反映违法事件周边景象、违法人的体貌特征;拍摄影像、图片必须真实反映现场情况,不得伪造、变造,或做任何后期处理或数码合成,严禁盗用网络图片,一经查实,取消奖励,相关法律后果由拍摄者自负;现场拍摄视频、照片须在48小时内上传,采集的视频原则上不超过30秒。

    据悉,市民可通过#交通陋习随手拍#+姓名+手机号码+照片(2张以上)或视频+简要文字说明(需注明拍摄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等信息,200字以内),将拍摄的图片或影像传给交警发布平台。

    本次“随手拍”征集活动共分为五期,每期设立一等奖1名,奖励移动或电信话费充值卡300元;二等奖3名,奖励移动或电信话费充值卡150元;三等奖25名,奖励移动或电信话费充值卡50元。市民可持续上传举报各类交通违法、交通陋习,但同一个人拍摄同类交通违法行为不予重复奖励。

    在活动期间,“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违法行为的照片、视频被交警支队采用的,给予一等奖奖励;驾驶机动车使用手机,旅游客运车辆、农村客运班车、农村面包车、校车、二轮摩托车超员,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人,酒驾、醉驾、毒驾、飙车,土方车、渣土车超载、超速、随意变更车道等野蛮驾驶行为,假牌、套牌这6大类违法行为的违法照片、视频被交警支队采用的,给予二等奖奖励;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照片、视频被采用的,给予三等奖奖励。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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