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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部门即日起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

    积极学习借鉴上海、杭州等地交通管理经验的同时,经过近一个月广泛调研、反复论证,大连市交警部门决定自即日起,集中利用100天时间,强势开展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车辆乱停乱放以及电动自行车、机动三轮车违法上路违法停车都是此次整治重点。

    针对乱停乱放,此次交警部门的整治标准是:20条市级示范样板路街,全天机动车“按位停放,朝向一致,规范有序”,无占用车行道违法临时停车;10条区级示范路街,工作日的7时至19时、节假日的9时至18时车辆停放整齐有序,施划停车泊位路段,按位规范停车。

    交警部门表示,对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违法临时停车的,除在乘降站、乘降区即时上下人外,执法民警现场发现后,可认定为“违反禁止标志指示”或者“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一律“记3分、罚款200元”。对在法定禁止临时停车,但未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临时停车的,执法民警现场发现后,将责令其驶离,拒绝立即驶离或者走走停停、驶离后再次返回的,一律视为拒绝驶离,依法给予处罚。对市区两级示范路街和主干道路占用车行道违法停放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一律依法采取拖移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民警在现场处理违法停放机动车的过程中,驾驶人返回现场的,停车地点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认定为“违反禁止标志指示”或“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一律实施现场处罚,无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应责令其立即驶离,拒绝驶离的,一律依法当场处罚。对机动车在市级示范样板路街施划停车泊位区域未按停车位停放、未按停车位标线附加箭头所指方向停放的,一律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对违法停放信息及相关证据资料一律24小时内录入交通管理综合平台。

    针对电动自行车、机动三轮车违法上路违法停车,交警部门表示对违反通告、违反禁令标志在禁止行驶的路段行驶的,一律依法分类按上限处罚。

    据了解,对于违法停车,交整部门将利用各类道路交通监控设施高频度开展视频巡查。此外,也将充分依托220套支持视频抓拍功能的道路视频监控设施,对于黄标车、假牌套牌、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绿灯跟进等恶意违法行为,迅速调警3分钟内堵截查处。同时启用已安装在公交车上的200套自动抓拍系统,加大对占用公交专用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此外,4月上旬,对治堵治乱治危“三治”攻坚行动中市民反映突出的春柳、金三角等地通行秩序混乱问题,交警部门将提出破解方案,渠化道路,改善通行条件,兑现承诺。下一步还将在老旧小区或停车供给严重不足的路段,在不影响正常通行前提下,在特定时段和路段允许临时停车。6月底前,要完成市区主干道路150余个灯控路口“9秒倒计时设备”的安装调试,最大限度减少绿灯跟进违法行为的发生率;会同案审处开通群众自动报警提示系统。(记者王艺)

    新闻链接:

    20条市级示范样板路街:中山路、人民路、胜利路、高尔基路、五四路、五五路、中南路、延安路、迎宾路、山峦街、解放路、港湾街、黄河路、黄河街、西南路、联合路、迎客路、黄浦路、鲁迅路的中山广场至二七广场路段、华北路的后盐桥南至东联路上桥匝道路段。

    10条区级示范路街:长春路、八一路、白山路、数码路、软件园路、山东路、东北路、五一路、太原街、中华路的华东路至山东路路段。

    (新媒体责编:z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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