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网讯(通讯员 李健平)为认真贯彻落实《高速公路六支队道路交通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及各级领导系列指示精神,大队结合支队“七定”工作要求,加强辖区路面巡逻力度,细化勤务达到责任落地。大队扎实开展交警与路安“1+2”联勤巡逻,优化整合资源的同时,切实提高辖区路段“见警率、管事率”,摒弃“走马观花”,务求巡逻实效,力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隐患。
11月28日,巡逻民警与路安队员联勤巡逻至2210Km+500m(泸沽收费站立交区)时,发现有两辆危化品车停放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且未在来车方向按规范设置警示标志,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众所周知,危化品车系重点管理车辆,考虑车辆所载货物的特殊性,民警不敢有丝毫大意,立即将巡逻车停放在两辆危化品车后方并按照规定动作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开启警报示警后,由一名警员在来车方向警示,另一名警员上前询问情况。
经了解,两辆危化品车均属于攀枝花洪伟物流有限公司,所载货物均为汽油。据驾驶员郭某和余某陈述,他们第一次途经G05京昆高速攀枝花到成都方向的线路,对高速公路服务区位置不熟悉。车辆行驶至该处时,车载GPS显示车辆必须停车休息,为逃避所属公司罚款铤而走险将车辆停放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休息。民警对两名驾驶员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指出两辆违法车辆均为危化品车安全隐患凸显。通过教育,两名驾驶员认识到自己违法的严重性并当场表示今后不会再发生类似行为。随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第4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分别对驾驶员郭某和余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在此,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非紧急情况切勿在“生命通道”随意停车,尤其是安全系数极为不稳定的危化品车辆就更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千万不可麻痹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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