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网讯(通讯员 李健平)12月14日14时许,四川省高速交警六支队四大队民警在路面巡逻中,在彝海安检站前方500M处,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川A1Sxx的小型轿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车后方并未放置任何警示标志。民警随即下车对该车辆的违法情况予以拍照取证,并要求驾驶员将车开进彝海安检站接收检查。民警在检查中发现驾驶员准驾车型为C1,驾驶证记分已记满24分,该驾驶证处于扣留状态。驾驶员仍我行我素,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非紧急状况下将车停放在应急车道内,其安全意识何其淡泊。民警对驾驶员的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给予了深刻的批评教育,民警依照法律规定,对驾驶员开具了违法代码为1015、1016、4614的违法处理通知书,并告知其15日内到大队接受处理。
在此,高速交警提醒驾驶员朋友们: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专门供执行抢险、救援的消防车、救护车、警车及工程车辆使用的,非紧急情况下社会车辆禁止行驶或在应急车道内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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