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网讯(通讯员 杨文)1月22日, 安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安宣办民警查获一辆“任性”四轮电动车,该车未按规定购买交强险、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且该车驾驶人徐某国是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 况下驾车上路的,民警依法将该车进行暂扣,对徐某国进行严厉地批评教育,责令其将已领取的机动车号牌安装到位,并对其作出缴纳交强险双倍保费和罚款一千元 的处罚。
上午10时20分许,县公安交警大队安宣办民警在安乡大道开展春运“保畅通保安全”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时,对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白色四轮电动车进行例行检查。该车驾驶人徐某国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和交强险标志及保单,民警随后还在该车后备箱内发现了早已领取的“鄂FQ3***”机动车号牌。
面对检查结果,徐某国这才交代到,自己是因为觉得“交警不会管电动车,所以才会有牌不挂、无证驾驶,对逾期未补的交强险也觉得无所谓”。徐某国表示,经过民 警的宣教,现在知道了这些交通违法的严重危害,明白了电动车也是需要遵守交通法规的,希望广大电动车车主以此为戒,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上路行驶,确保自身及 他人春运期间的出行安全畅通。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