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网讯(通讯员 王文斌)酒后开车不仅危险还违法,是交管 部门严厉打击的交通违法行为,更是一条不可触摸的生命安全底线,但总有些驾驶员至安全于不顾,视法律当儿戏,经不起美酒诱惑,最终受到法律严惩。日前,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楚侯中队在巡逻途中,就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一起潜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2月21日15时40分许,临猗交警大队楚侯中队按照春运工作安排部署,在三赵线闫家庄一带巡逻时,发现前方一辆牌号晋MUJ6**微型轿车速度缓慢,偶尔还会像蛇一样曲线行驶,“这辆车肯定有问题”,警觉的民警心想,于是立即上前予以拦截,并成功控制驾驶员张某某(临猗人)。
就在民警打开车门检查时,一股浓烈酒气便扑面而来,原来车上的5个人刚喝完酒从饭店出来。据驾驶员、某果库的老板张某某称,工人师傅跟着自己辛苦劳累不容易,今天是年后第一天上班,自己便在饭店设宴款待大家,作为东道主免不了要敬几杯。明知喝酒后不能开车张某某,却心想着自己喝的不多,应该不会有事,便驾车载着酒足饭饱的工人们上了路,幸亏交警及时发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经检测,张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6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
目前,经过严厉批评教育,临猗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张某某罚款1000元、记12分、驾照暂扣6个月的严厉处罚。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