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网讯(通讯员 刘容海 王正兵)3月4日20时25分,安徽省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四中队民警在云露桥淠河路附近开展酒驾集中查缉统一行动,一辆白色轿车行驶至淠河路集结号KTV门前,驾驶员发现前方有交警设卡查酒驾,担心自己被查,便企图从集结号上坡强行通过。民警发现后,便上前拦截,驾驶员见状并没未停车,而是继续向上坡冲去。
在加速上前的过程中,撞上了路边的陡坡,由于车速较快,该车的右轮胎被路牙石头划破。车辆因受损较重无法继续行驶,民警上前将其控制。由于车辆受损严重无法移动,民警叫来拖车,将车辆拖移。经检查鉴定,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一条相关规定,该驾驶员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罚款1500元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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