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20时许,广西高速交警四大队在G72泉南高速古辣收费站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连续查获两起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当晚22时许,四大队民警对一辆桂B号牌的小型客车进行例行检查,该车驾驶员脸色绯红,身上还散发酒气味,民警随即对该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为30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桂B号牌驾驶员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被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23时38分许,四大队民警在古辣收费站又查获一起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一辆桂A牌的小车驾驶员经酒精检测仪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0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桂A号牌驾驶员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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