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烟台高速高速交警蓬莱大队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3月10日,蓬莱大队民警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3时40分,烟台高速交警蓬莱大队民警在蓬莱西收费站对一辆白色商务车进行例行检查,驾驶员出示证件后要求民警快速检查,声称自己中午刚谈完生意着急赶回单位。执勤民警见其神色慌张,便要求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呼吸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员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在事实面前,李某承认中午有应酬喝了2瓶啤酒,随后侥幸开车上高速的违法行为,但李某也大呼“冤枉”,他本想直接走高速回单位,没想到导航将他导至蓬莱西收费站下高速,不巧遇到了正在执勤的交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员李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