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海阳大队民警在烟海高速海阳东收费站设立临时检查点查纠过往车辆违法行为时,发现一辆蓝色中型货车载着一艘快艇驶来,十分显眼,民警遂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并接受检查。
据驾驶员介绍,货车后面拉的是一艘小型快艇,之所以没有用专业车辆运载,主要是因为时间比较紧,而且贪图方便。民警对货车仔细查看一番,发现该车明显超限运输。该快艇竟未使用钢丝固定,而是使用的几根麻绳草草固定,麻绳接头处也已经严重磨损,且车厢后方没有任何警示标示和反光标牌,存有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该车严重超长,民警当场监督驾驶人刘某更换原来的红色布条警示标志,换上有反光效果的三角牌警示标志。
为消除高速公路安全隐患,大队民警当即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运输过程中一旦快艇因固定不牢翻覆高速路上可能会引起严重的事故和损失,让其充分认识到这样做的严重性。随后,民警责令其立即联系符合标准的货运车辆托运该船,并依法对其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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