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撞上绿化隔离带,交警到现场处置时,竟然扇打交警耳光。近日,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危险驾驶、妨碍公务案,被告人方某(化名)因犯危险驾驶罪、妨碍公务罪获刑。
方某是某保险公司营管处职工。2018年5月21日晚,方某应邀与朋友到某饭店聚餐。席间,方某经不住朋友哄劝喝下半斤白酒,但其自信没有问题,未找代驾,直接开车离开酒店。
当日晚21时26分许,方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长江路与宁海路交叉路口时,撞上道路中间的绿化隔离带,致车辆受损。
8分钟后,接到110指令,交警陈某、储某前往上述事故地点处警。在处警过程中,交警发现方某有酒后驾车的嫌疑,遂依法要求方某接受唿气酒精含量检测。
此时,失去理智的方某拒不配合,打落民警陈某手中的酒精唿气检测仪,并打其耳光,阻碍民警执行公务。其间,执法记录仪录下了方某妨碍公务的行为。
随即,交警将方某强制带往物证检验室检验,检验结果为方某被查获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68.9mg/100ml。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方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轿车,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公务人员执行公务,其行为分别构成危险驾驶罪、妨碍公务罪,应依法数罪并罚。方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处方某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