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上午,为全力以赴防事故、保畅通,最大限度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怀化交警直属三大队严格遵照上级部门指示,按照各项行动方案要求,从严查处严重扰乱通行秩序、容易肇事肇祸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治理交通秩序乱点、事故多发路段,规范辖区道路通行秩序,全力维护2019年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同时将部分情况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一、事故多发路段
新晃县G320国道(沙湾大桥路段)1716KM+300M至310M处,该处为“T”型路口,路口没有红绿灯,车辆不按规定让行,导致该处事故多发,提醒广大驾驶员通过“T”型路口时,注意减速观察是否有车辆正在通过,并停车让行。
二、高风险路段
鹤城区S312省道分水坳隧道,该隧道长坡隧道反光标示不强,车辆通过隧道时注意减速保持车距,隧道内切勿强行超车。
三、典型违法案例
案例一:2019年5月21日,怀化交警直属三大队在市迎丰中路顺天大道路口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上午11时06分许,执勤民警在检查一辆号牌为湘N0FH60的小车时,驾驶员只提供了行驶证,却无法拿出驾驶证。民警在检查车辆行驶证时发现该车年检已过期,于是依法将车辆暂扣。后经交警系统查询,驾驶员王某持有D照,只能驾驶摩托车,且其在2017年就因准驾不符被高速交警部门将驾驶证扣留至今。这次驾驶小车上路又属准驾不符及驾驶证扣留期间驾车上路。目前,王某因准驾不符、驾照扣留期间驾车上路及车辆年检过期已被交警部门处罚。
案例二:2019年6月4日早上,怀化交警直属三大队民警在城东石门执法服务站门前开展道路稽查行动,8时25分许,执勤民警拦住了一辆经过该路段的无牌普通两轮摩托车,现场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且无法拿出任何有效证件。民警依法将该车暂扣。后经交警系统查询,驾驶人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据王某后来交代,其所驾摩托车为二手市场购买,购买时车上并无号牌、也无保险等手续。目前,驾驶人王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未购买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处罚。
四、典型事故案例
事故案例:2019年6月5日早上6时33分,在怀化市鹤城区正清路新中医院路段,一辆牌号湘N0XXX6的白色小车在越双黄虚线转弯掉头时,与一辆从对向车道直行的两轮摩托车相撞,所幸当时摩托车速度不是太快,发现小车后及时减速,车上人员并无大碍。
小车驾驶员杨某转弯时未事先观察道路情况,未提前避让对向车道的直行车辆,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而摩托车驾驶人杨某未在道路最右侧车道行驶,且车后座搭乘两人,有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负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法律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
不管是准驾不符、无证驾驶还是其他交通违法,任何违法行为都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隐患,都会危及自身、他人以及公共安全,交警部门开展的各类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不仅是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更是为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此,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向交警部门举报交通违法线索,对交通违法形成高压态势,警民共建怀化平安和谐交通。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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