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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力抗法、掌掴交警、拳打辅警 江西南昌这3人妨害公务结果悲剧了

    因为拒缴80元罚款,有人竟敢掌掴交警;因为闯红灯不听劝,有人当街拳打辅警;为了逃避罚款、记分处罚,有人甚至于将上前劝阻的交警拖行几米远……记者近日获悉,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先后审理了3宗妨害公务案,罗某、刘某及王某3人一审被判妨害公务罪,分获有期徒刑、拘役。

    闯禁行司机拖行交警获刑一年

    2018年8月14日下午5时30分许,罗某驾驶一辆南昌牌照的白色速腾小车自红谷滩驶上八一大桥,准备进入南昌老城区。由于罗某当时所驾车辆属当日“尾号限行”管制范围,在其准备由右转匝道进入沿江北大道时,被东湖交警大队民警拦停,准备对其现场作出处罚。

    按常理,罗某“闯禁行”属于轻微交通违法,应受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而当执勤交警上前准备对罗某开具罚单时,对处罚心生不忿的罗某竟猛踩油门加速逃离现场,交警被拖行数米后摔倒在地。经鉴定,执勤交警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披露,案发当日,办案民警就找到了罗某并将其归案。据了解,男子罗某今年32岁,南昌人,大学文化。

    法院一审认为,罗某通过驾车拖行的方式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致民警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并依法从重处罚。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罗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5岁女子为80元罚款掌掴交警

    今年4月12日下午5时许,25岁女子刘某搭乘其丈夫李某华的两轮电动车外出。

    途经南昌红谷滩新区生米镇南龙蟠街和三清山大道交岔路口时,因为李某华骑行电动车逆行、违规载人,被红谷滩新区生米交警中队民警拦下处罚。按照相关法规,李某华骑车逆行罚款50元、电动车违规搭载成年人罚款30元。

    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披露,当交警准备对李某华进行现场罚款处罚时,刘某不仅拒绝缴纳罚款,还准备强行将电动车开走。执勤交警再次上前将刘某电动车拦停,刘某竟然迅速下车照着执勤交警的脸部打了一巴掌,并夺过交警手中正在摄像取证的警务通,狠狠摔在了路旁的草丛中……

    案发当日,为丈夫强出头的刘某即被办案机关抓获。情知后果严重的刘某此时已悔恨不已,不仅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而且还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悔过并请求受害民警谅解。

    近日,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案,以刘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拘役4个月。

    行人闯红灯不听劝还拳打辅警

    南昌人王某今年28岁,高中文化。2018年10月31日上午8时50分许,王某步行至东湖区叠山路和子固路交会处时,因为不耐烦等候交通信号灯指示,准备强行闯红灯。

    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披露,王某准备闯红灯时,正好东湖交警大队四中队辅警姜某在此处执勤;当发现王某闯红灯通过马路后,姜某立即上前制止,并劝告王某回到路口等绿灯。结果,王某不仅不听劝,还挥起拳头向姜某打去。事后经法医鉴定,王某这一拳,造成辅警姜某鼻背部挫伤,构成轻微伤。

    当时,王某挥拳泄愤后就立即逃离了现场。殊不知,他打人的前因后果已被公安天网全程记录,并在第一时间交由“人脸识别”系统确定了其真实身份……同年11月24日,王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东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交通辅警姜某系依法受国家机关委托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案发时,姜某在执勤交警的指挥下,执行路口交通指挥疏导工作。因此,王某殴打辅警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近日,东湖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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