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网讯(记者 王彦生 通讯员 郭俊岭 朱晓明)无证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8月27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裕华交警大队民警就查获了这样一名驾驶人,不仅是无证驾驶机动车,更是一个“违法大户”。
2019年8月27日,河北石家庄市区机动车限行尾号为5和0。下午16时许,一辆牌照为冀AFA**0的限行私家车,行驶至槐安路交体育大街路口时,被裕华交警大队民警拦停。当民警对该车驾驶人例行检查的时候,驾驶人支支吾吾且不能出示驾驶证。再三询问下,驾驶人谎称驾驶证忘在了家里。随即,民警通过警务系统核查发现,该驾驶人冯某某的驾驶证有效期截止为2009年3月份,被注销近10年。并且冯某某及所驾驶的车辆存在多条严重违法行为,其中涉及酒驾、非法安装警报器、使用伪造变造号牌和行驶证等违法行为。为不影响主路车辆通行,民警依法扣留车辆并拖离主路,同时对冯某某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潜伏”多年的失驾违法大户终被揪出,等待冯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石家庄公安交警提示:驾驶人必须经过培训,掌握了熟练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了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严禁无证驾驶,切勿以身来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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