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防止辖区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全省交警部门加强站口管控,严格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的登记检查,从严把好入口关,严防问题车、带病车驶入公路,重点加强超载货车、超员公路客运、旅游包车的管理,做到逢车必检查。近日,吉林和高速民警在行动中查获超员超载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处理消除了安全隐患。
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联合敦化市路政部门依托各站口进行“联合治超”行动,严厉打击重点超载车辆。近日,巡逻四大队民警在敦化西收费站口对一辆牌号为吉H3A***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例行检查时,通过收费站称重发现该车总质量竟达到了77.33吨,超过了核载质量50%以上!
经询问得知,车上装载的是钢材。为及时消除隐患,民警与路政部门沟通后将该车引导至敦化市路政管理处,告知驾驶人张某立即将超载的货物卸货转运。针对驾驶人张某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载质量50%以上的违法行为,敦化分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6分。
近日,吉林磐石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明城中队依法查处一起客车超员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保障了乘客安全。当日14时40分许,明城中队民警在国道202线970公里处执行路检任务时,发现吉B75xxx号大型普通客车有疑似超员违法问题,遂拦截车辆例行检查。经查,该车载客标准值37人,实际载客41人,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超20%,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管部门依法采取扣留机动车强制措施。
9月30日13时13分,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长春分局巡逻五大队民警在农安北站口对吉A6B699客车检查时发现该车辆存在超员的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34人,实载39人,超员5人。长春分局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发>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500元、记6分的处罚。执勤民警查处超员客车后,立即要求驾驶人组织车辆进行卸客转运,在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出行的同时,全力保障出行安全。针对以上情况,长春分局将把此情况向该客车所属企业发函通报,督促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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