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有效遏制货车超限超载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连日来,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市交警支队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前开展的《全市公安交警系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市公安交警系统整治“百吨王”超载货车专项行动方案》两个方案要求,立足辖区实际,强化部门联动,科学安排勤务,严查各类渣土车、水泥罐车和货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
一、强化源头管理。
一是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货运企业单位,对货运车辆驾驶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货车车主进行面对面的教育,针对多拉快跑现象,开展安全提示。二是大队向企业法人及驾驶人通报近期发生的特大事故情况,督促企业对所属车辆、驾驶人隐患开展自查,清理不符合安全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三是大队派出民警深入运输企业开展大检查、大督导,重点检查货车外廓尺寸、侧后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识、轮胎磨损状况等主要安全装置是否合格,坚决杜绝不合格车辆带病上路行驶。
二、强化路面管控。
根据货车运行特点,科学部署警力,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路面管控力度。一是大队在辖区过境货车相对集中的丹溪路、桃花源路、柳叶大道西延线等地设立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整治执勤点,严格检查过往货运车辆,重点查处货车超载、超限、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大队五个路面执勤中队分别成立执法小分队,采取交叉互查、昼夜全天候整治等方式,提高查处的保密性、灵活性、针对性,精准打击货车超限超载。三是大队强化缉查布控系统的实战应用,将本地货车信息导入系统,充分利用卡口预警,实行线上线下互动及时对货车违法进行拦截查处,提高货车超限超载的查处效率。四是坚持严管重罚,大队在查处超载超限货车严重违法行为工作中,发现车辆存在非法改装的(非法加高栏板、增加弹簧钢板等),责令当场恢复原状处罚后放行;因特殊原因不能当场恢复原状的,开具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待恢复原状后再依法处罚。发现拼装嫌疑车辆,要及时予以扣留,确为拼装的车辆,要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三、强化宣传教育。
一是大队对辖区内的运输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明确运输企业在治超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违规操作要受到处罚的法律依据,要求切实做好驾驶人、车主的管理、教育工作,做到超载超限不出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野蛮驾驶行为。二是对货运车辆驾驶人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严正阐明违法后果及违法应受到的处罚,使车主、货主、驾驶人深刻认识到超限超载的危害性。三是在运输企业、城区主干道路、辖区公路沿线、农村公路乡镇村组悬挂“治超”宣传横幅和宣传标语。四是邀请常德本地媒体记者深入“治超”站点随警采访,及时曝光货车交通违法的典型案例,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宣传整治成效,加强对货车驾驶人的点对点宣传警示教育,保持强大舆论声势,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
一是大队对接上级要求,制定《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整治“百吨王”超载货车专项行动方案》和《工作督导考核方案》,完善日常考核细则,指导“两个整治行动”督导考核。二是大队领导深入一线参加集中行动,组织研判分析,找准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研究解决措施,同时定期调度“两个整治方案”落实情况,及时跟进督促。三是大队要求全体参战人员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等要求,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克服困难,尽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要求参战的民警辅警警容严谨、执勤规范、文明执法,确保执法安全、执法效果与社会效应的有机统一。(刘小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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