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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遏制“老年代步车”须完善相关法规

    在不少人看来,安全无保障、在行驶中频频违法的“老年代步车”,如同新型“马路杀手”;在使用者,尤其是老年人看来,“老年代步车”又是方便他们出行的工具。

    究竟该如何看待“老年代步车”?

    曾对电动代步车进行过设计改良研发工作的孙浩林,对这一问题曾做过专门调研。在他看来,“老年代步车”需求的出现,与老人出行产品缺失有关。

    “比如,在现在倡导的智慧养老社区中,老年住户的出行产品就属于缺失,是亟待解决的典型问题。对于老年人来说,一方面,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身体机能退化,出行时有不同程度的障碍;另一方面,他们的空余时间增加,对短途出行的需求比以往更多。尤其是在智慧养老社区这样的大型综合体中,各个功能区域之间距离较远,缺少短途的代步设施使得社区中的各功能区独立断裂。”孙浩林向记者举例说,比如住户每天去社区内的超市购物,在没有短途出行产品的情况下只能负重步行。社区为住户提供了各种设施,但没有考虑到,老年人若要享受这些服务,只能依靠人力辅助和简单的个人助行产品到达服务区,十分不便。“那么,‘老年代步车’就可能成为解决办法。如果智慧养老社区设计专用公共代步产品来解决社区内的出行问题,可能就会减少目前代步车造成的一些问题”。

    对此,也有业内专家认为,应对“老年代步车”等低速电动车进行“供给侧”改革,制定专门的国家生产标准。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首席培训师曹晶认为,对于代步车等低速电动车,我国应出台国家技术标准以规范产品的设计、生产制造过程,同时也便于企业加强质量监管,改进提升产品品质。

    在业内人士看来,制定完善的相关法规,是治理城市“老年代步车”乱象的首要前提。

    虽然“老年代步车”在解决老年人个人的出行方面有所助益,但在北京、上海等因机动车数量增长迅速而限制车辆牌照发放的城市,“老年代步车”在牌照控制以外,给城市交通带来了很大压力。而对“老年代步车”的质量要求、安全标准、占道行驶、占位停放等究竟适用什么规章或法律,对其所造成的交通压力、交通乱象和交通事故如何处理,至今仍未明确。

    去年7月,工信部回复32位人大代表建议时透露,国家相关部门正按照“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治理思路对包括“老年代步车”在内的四轮低速电动车进行规范管理,四轮低速电动车国家标准正在组织制定,标准将以安全性和合理市场需求为基础,根据其微型、短途、低速、特定区域内载客使用的定位,从车身尺寸、整备质量、碰撞标准、动力电池、制动性能五方面对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销售进行规范。

    前不久,《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一审,条例草案规定,北京市将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全环节管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后方可上路。针对动力驱动三轮车、四轮车以及电动摩托车,条例草案明确了其机动车属性,将另行制定管理措施。

    北京工业大学城市交通学院院长陈艳艳认为,管理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统一的管理办法,明确四轮低速电动车的使用人群和行驶区域,“哪些人可以开,哪些路可以开,都应该进一步明确”。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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