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民警快速出击,不到1小时侦破盗窃手机案。
“警察叔叔,我的手机在打羽毛球时丢了,手机是父母送给我的生日礼物,里面还有对我很重要的资料,你们能帮一帮我吗?”一名少年焦急地对民警说。民警一边安抚他的情绪,一边询问手机丢失的详细过程。经了解,少年名叫袁某某(化名),今年17岁,家住林口县刁翎镇胜利村。当天下午在林口林业局刁翎经营所篮球场打羽毛球时,将手机放在球场边的石凳上,准备回家时发现手机不见了。询问周边的群众都说没看到,情急之下来到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刁翎派出所报案。
民警拨打小袁的手机,发现手机已经关机了。通过调阅篮球场监控视频,发现在小袁打羽毛球时,有多人坐过放手机的石凳。一名60岁左右身穿红色上衣的大娘坐在石凳上时,用时5分钟从石凳另一端慢慢向放手机的位置挪近,随后匆忙离开,有较大作案嫌疑,但是由于案发现场的监控画面过于模糊,民警没有获得更多有价值信息。
民警们将目光转向现场周边道路的视频监控系统,利用视频监控循线追踪,进行分析研判,根据该人行走路线不断缩小范围,但因为监控存在盲点和死角,多次寻找依然无果。民警们根据嫌疑人的体貌特征,采取逐门入户走访排查和群众辨认等措施,最终确定了这名大娘是张某某(女,60岁,林口县刁翎镇上马蹄村人),随即将其传唤到刁翎派出所。
到案后,张某某对自己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当日张某某遛弯到篮球场时,看见石凳上的手机无人看管,随即起了贪念,在靠近手机后用手肘做掩护将手机偷走。没想到“得手”后不到一小时就被警方抓获。
7月18日,小袁带着写有“真诚为人民解忧 热心为人民服务”的锦旗来到刁翎派出所,向民警表达谢意。
(新媒体责编:pl0902)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