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陆风抄袭路虎案再生变。有媒体报道称,江铃控股不服一审判决,目前已将此案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今年3月13日,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定,江铃控股旗下的汽车品牌陆风X7车型有5项车型设计侵犯了路虎揽胜极光的设计,易造成公众的混淆。根据判决,陆风X7车型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以及营销推广,并向捷豹路虎公司赔偿共计150万元,一场历时3年的侵权案一审以路虎获胜告终。
但是,一审过后,江铃并不想就此认输,江铃控股认为,“揽胜极光”与“陆风X7”的外观设计存在显著差异。并指出,由于汽车商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品牌、销售、价格等方面存在差异,遂不会因外观设计导致混淆。有媒体报道称,目前,江铃控股已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值得一提的是,与江铃控股江铃有限公司命名相似的江铃汽车于3月26日发了一份声明,表示陆风X7并非本公司产品,本公司与捷豹路虎有限公司之间并未发生过侵权争议案件,对于媒体发布江铃汽车及江铃汽车公司(JMC)相关侵权争议案件报道将保留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的权利。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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