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普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IV级响应的通告
9月9日甬莞高速普宁赤岗段危化品车辆追尾事故发生后,由于现场苯酚泄漏导致赤岗镇埔下村附近长约8公里、宽约2米的沟渠水体受污染。为迅速处置突发事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普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IV级响应,请各单位按照《揭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普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应急预案启动相应应急响应,人员、物资由普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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