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下午,临安衣锦街翠浪路口发生了一起电动自行车与小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小伙驾驶电动自行车左转经过路口时与直行的小轿车发生碰撞,所幸没有大碍。
当天下午17时许,临安城区飘着小雨。刚下班的王女士驾驶小轿车由南向北行驶在翠浪路上。
当她行驶至衣锦街翠浪路口时,绿灯开始读秒,她继续向前行驶。此时,对面一辆电动自行车实施左转,王女士吓得连忙向右打方向避让,同时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小伙也连忙刹车,由于路面湿滑未能刹停,最终两辆车在斑马线前相撞。
万幸的是,轿车撞到了电动自行车的左侧车头,小伙动作敏捷,打了个趔趄后站稳,但他的电动自行车在地上转了好几圈,车辆碎片散落一地,小伙被吓得惊魂未定。
王女士发现撞人后,连忙下车查看其伤情,同车人员也纷纷下车帮忙。后经医院检查,小蒋的左脚软组织挫伤,其他并无大碍。
交警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实施驾驶非机动车通过路口,转弯的非机动车不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的违法行为导致事故,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王女士负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除此之外,交警还对小伙抢占机动车道行驶的行为进行教育训诫。
交警提醒:马路如虎口,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司机和行人都遵守交通规则,可以避免很多意外!驾驶电动自行车要时刻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闯红灯,不逆行,戴头盔,不载人,要慢行!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规范出行,不争不抢;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即是保障自己生命安全,也是对别人负责!
(新媒体责编: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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