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热新闻

    深圳:投放生活垃圾不能再“任性”了

    深圳垃圾强制分类1月13日起正式开罚。按规定从当日起,个人或单位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处50元~1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单位处1万元罚款。该市对生活垃圾分类,从以往的鼓励为主转变为全面强制,今后扔垃圾不能再“任性”。

    据了解,2017年6月,深圳发布全国首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在指引中强调了对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处罚措施。

    1月13日之前,深圳首次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物业小区(城中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城管部门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城管监督员等深入居民小区,现场督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专项执法检查情况。

    《工人日报》记者随其中一个督查组在两个小区检查时发现,虽然小区大都按规定配备了分类垃圾桶,可不少分类垃圾桶只有零星垃圾。“我们小区已设置了分类垃圾桶,但不少居民扔垃圾时并没有分类。”住在南山区米兰居的吴小姐称。

    记者留意到,仍有市民不知道小区投放了分类垃圾桶。还有一些市民表示,虽知道垃圾要分类投放了,但不是很方便,还是选择就近投放。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后,我多买了两个垃圾桶放在家里,以便扔垃圾时进行分类。刚开始觉得有点麻烦,但习惯后觉得挺方便的。”陈先生居住在罗湖区金稻田路附近的城中村,他希望能在每栋楼的一楼放置一套分类垃圾桶。 “现在垃圾分类了,可每次扔垃圾都有三四袋,如果能多设几个垃圾桶,扔垃圾不用走太远,应该会有更多居民支持垃圾分类。”

    “生活垃圾投放分类工作,不仅是要求市民去干,还要让市民自己愿意去干。” 深圳市政协委员李毅最关心的是此次强制执法能否真的带来垃圾分类的结果。“垃圾分类,应该从居民方便角度出发,调动民众积极性,让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担起更多责任。”

    由深圳市城管局统一打造的大件垃圾收运预约平台,也已于15日正式上线。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