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提出,特困供养、低收入高龄、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等,将享受更多社会保障。
条例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资助或者补贴。
根据条例,宁夏县级以上政府应当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重点优抚对象的老年人和低收入高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应当建立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对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依据其失能失智等级给予护理补贴或者为其购买服务。
条例还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待遇、重点优抚对象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死亡的,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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