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零首付”为诱饵骗取费用、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加价提车、虚假宣传……针对汽车销售行业滋生出的种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现象,3月15日,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市汽车销售行业进行集体行政约谈。
3月15日正值“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当日下午,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通报称,为积极应对当前汽车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日益增多的情况,决定从2019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9日开展为期一年的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对汽车销售、维修领域的监督管理,维护汽车销售、维修市场的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通报,此次专项整治将对汽车行业销售、维修领域消费者和社会媒体反映强烈的不及时交付合格证、以“零首付”为诱饵骗取费用、强制购买保险、附加额外条件售车、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合同格式条款违法、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的行为,以及过度维修、收费,汽车销售、维修中的其他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人无信不立,对于企业而言,诚信经营更是安身立命之本。”当日,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调研员王金辉说,从全市工商系统的日常监管和12315数据统计分析的情况看,目前郑州市汽车消费市场还存在不少问题,此次约谈的主要目的是通报某些企业在经营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企业自觉纠正和停止不当行为或违法行为,并对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加以预防和警示,完善内部管理,促进企业规范发展。特别要加强对消费者反映集中的问题和现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应对。
王金辉表示,对于拒不改正或整改后再次发生类似违法行为的企业,要按照法律规定从严从重处罚;对约谈无效的企业,要结合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实施重点监管。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对诚信企业予以宣传,差的企业予以曝光。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为确保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抓出成效,相关部门将加大办案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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