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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危害及治理对策

    人民交通网讯  近年来,各地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惨重,不仅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严重威胁,而且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因此,对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危害及其治理必须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

                                            危  害

    从生理、心理意义上讲,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儿童。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最低年龄条件为18周岁。申领人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考试才能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未成年人由于其心智尚未安全成熟,未经过正规的机动车驾驶资格培训、考试,其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

    严重恶化了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由于未成年人未经过系统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交通安全知识极度贫乏,根本谈不上对交通安全法规的自觉遵守,其驾驶机动车上道路“横冲直撞”,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恶化了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对正常通行的交通参与人生命、财产构成严重的威胁。

    极易导致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样,未成年人未经过系统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驾驶技能培训,既不懂交规,又不懂操作。当行驶中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手足无措,极容易酿成交通事故悲剧。其次,由于未成年人好表现的心理,往往是邀请其他更多的未成年人朋友搭乘其驾驶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事故,人员伤亡惨重。

    严重危害交通公共安全。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意识都还不能完全控制,易冲动开斗气车、易飙车,对行车中的危险预计不足,缺乏处理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法律法规意识淡漠,一旦交通肇事后,往往会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严重危害交通公共安全。

    被侵害人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残、死亡后,由于其无证驾驶行为,被侵害人将难以得到机动车保险救济。如果未成年人本人及监护人经济比较困难,被侵害人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未成年人正处于人生学习成长的重要阶段,其一旦玩车成瘾,往往会挖空心思想着怎样去驾驶车辆,花费了宝贵的时间,荒废了学业,导致课堂上不专心听课,学习成绩下降。一旦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对其心理也会造成沉重的打击。更有甚者为了能过上车瘾,年纪轻轻便学坏,不惜以身试法去盗窃车辆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从而误入岐途。

                                                     原  因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法规意识缺乏。虽然经过广泛的普法教育、交通安全宣传,但不得不承认,国民交通安全意识长期以来一直在低位水平徘徊,交通文化培养“从娃娃抓起”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国民的交通陋习积重难返。特别在广大农村地区,“驾驶机动车应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一法律观念不强,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行为违法意识没有形成,这就使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有了滋生的土壤环境。

    猎奇心理的驱使。猎奇、冒险,是未成年人的天性。但由于他们的社会阅历浅,判断是非的能力差,自控力较为薄弱。在成年人的示范下,一有接触机动车的机会,就会驾上“坐骑”有模有样的操练起来,感受在道路上“飞驰”、“乐趣”、“潇洒”的快感。因此,许多未成年人驾车现象就自发形成。

    家长的默许纵容。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自备机动车已成为比较普遍的现象,但有些家长缺乏交通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常识,出于溺爱、炫耀或让孩子早点掌握驾驶机动车的技能的心理,默许、纵容、主动教练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从而助长了未成年人驾车违法现象。

    同龄群体的影响。部分未成年人之所以违法驾车,是与其未成年同龄群体的不良交往息息相关的。关系密切的人,越彼此模仿,即发生模仿的可能性和模仿的强度越大。他们通过密切的接触、相互观察和模仿切磋,使得原有的错误的社会意识、不良的个性品质和行为习惯得到强化。在这些朋友的吸引和感召下,他们刻意模仿,违法驾驶机动车,以此寻求刺激。这样,机动车就成了他们的高档玩物,飚车、赛车无疑成了他们猎奇的最佳方式。

    管理手段的缺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所产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的,不予刑事处罚。同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将机动车交给未成年人驾驶、教练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现象,没有相关法律责任规定。“法不责少”的现状,加上父母对青少年的管教力度不够,给未成年人驾车造成许多可乘之机,造成未成年人驾车的现象依然此起彼伏。

    学校教育不到位。学校是未成年人成长教育的重要场所。良好的学校教育,可以对家庭教育的不足起到弥补和矫正的作用,减少未成年人驾车的现象。但是,中小学校教育还存在某些不尽如人意的缺陷和失误,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并未对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机动车的现象给与及时、有效的教育,而致使该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

                                                 对  策

    目前,越来越多的机动车辆进入家庭,未成年人接触机动车的几率都大大提高。因此,未成年人驾车问题应该引起全社会的足够重视。

    要重视家庭管理。在家庭管理教育中,家长应该对自己的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教育,“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把车辆交给他们驾驶,要保管好钥匙,管好手上的车,管好家中的人”。同时,除了教育好子女,家长更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以自身对交通安全法规的遵守,以无声的行动“潜移默化”影响下一代文明交通习惯的养成。

    要重视宣传教育。教育主管部门要结合学生的年龄、生理和心理特点,编写一批适合不同学生群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材。同时,各级学校应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列入学生必修课程,促进下一代文明交通意识、习惯的养成,将文明交通文化建设作为。交警部门要结合“护卫天使”等活动,主动深入学校有计划地长期开展各种寓教于乐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展览教育、启发学生,使他们清楚地认识到无证驾驶的危害性,让交通安全常识深入学生心中。

    要重视氛围营造。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社会参与,真正从关爱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大局出发,把未成年交通安全教育当成大事来抓,把禁止未成年人驾车上路当成大事来管,切切实实重视起来,扎扎实实落到实处,严严格格进行管束。要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关注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法律环境,分析环境中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趋利弊害。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要把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一种社会责任来做,传播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导文明交通行为,使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营造适合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要重视源头堵控。一是要完善法律法规。建议在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中,对将机动车交给未成年人驾驶、教练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等行为,除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外,增加对监护人、教练人等责任人的严厉处罚规定;二是突出路面管控。在目前情况下,交通民警一旦发现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现象,要立即予以制止,及时通知家长、监护人将人、车领回,责令家长、监护人严加管教;三是抓好典型宣传。对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发生后果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以达到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未成年人驾车行为,防止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引发悲剧的重复上演。(柯林)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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