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下午,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杭州市城管委、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四部门就2017年“五一”小长假期间,杭州限定区域内非机动车的管理发布公告,严格划定禁停禁行范围。值得注意的是,公告规定禁止在西湖景区、武林广场、西溪湿地、钱江新城核心区等区域投放“共享单车”,并将其重新命名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新华网4月26日)
在“共享经济”时代,“共享单车”的出现有效地解决了居民出行的“最后一公里”问题,然而,当人们欣喜于自行车重新回归城市的同时,“共享单车”的激增也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共享单车”随骑随停的特点很快就衍变为乱停乱放,杂乱无序的停放扰乱了城市交通原本井然的秩序。
杭州市在“五一”小长假前夕,发布非机动车管理公告,严格划定禁停禁行范围,旨在对“共享单车”进行约束管理,规范“共享单车”的停放秩序,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出行环境。这是杭州市政府第一次发布有关非机动车管理公告,此举显示出非机动车治理迫在眉睫,也体现了杭州市政府在城市管理方面的责任与担当。
一直以来,“共享单车”公司的“自私”行为备受诟病,正如有评论称“共享单车”公司是“负外部性”很高的公司,即自己盈利却给社会制造负担,并且不承担治理成本。此次公告的发布其实是对企业“逐利性”的规范,本质上是政府公共性与企业逐利性之间的一场博弈。
笔者认为,企业应当从此公告中读出未来发展的平衡点,即学会兼顾盈利性与公益性,努力寻找解决的途径。事实上,“共享单车”公司作为技术型公司完全有能力通过技术手段去解决乱停乱放这一难题,“共享单车”公司可以和政府有关部门商定禁停区域,并利用后台将数据导入地图,当消费者将“共享单车”停放在禁停区域时通过手机APP对用户进行提示,如果用户坚持停放在禁停区域,则扣除用户部分押金作为惩罚,并计入用户信用数据库,从而倒逼用户规范停车,文明用车。这既降低了城市交通的治理成本,又提高了整座城市的出行效率。
“共享单车”公司作为倡导“绿色”出行的企业应当有所作为,让居民切身的感受到出行的便利与美好,如果只顾自身盈利,而将治理的负担都推给政府和纳税人,恐怕有失大企业的风范。我们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和企业会探索出“共享单车”的最优管理方式与模式,眼下所存在的问题只是暂时的,“共享单车”的明天会更美好。(徐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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