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商业

    福建省首家网络货运平台代开专用发票试点企业,货运宝助推千万司机“带票”合规运输!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这意味着赋予了网络货运平台替平台会员代开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彻底打通托运人获得进项抵扣途径,大大降低企业税务风险,同时也彻底解决小规模企业、个体司机开票难的问题。

    运宝宝成为 福建 首家网络 平台 道路货物运输代开 专用发票 试点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等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发布相关通知。智旦运宝宝(福建)科技有限公司成为福建首家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代开专用发票试点企业,因此智旦运宝宝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为货运宝的司机会员代开3%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涉税事项,助力更多司机会员带票合规运输。

    货运宝是智旦运宝宝(福建)科技有限公司主打的网络货运产品,以业务真实性为底线,以信息化技术为核心,以全流程动态监控为依托,拥有物流信息全流程跟踪、记录、存储、分析能力,可以充分保障物流交易真实性。经货运宝网络货运平台完成撮合交易的运输业务,可为个体司机代开3%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大幅度提升个体司机开票的便利性,解决了个体司机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难题。此次税务流程的打通,也得益于福建省相关部门的大力关心指导和强力推进,也势将为福建网络货运发展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抢占物流行业战略机遇,货运宝超前谋划布局

    货运宝负责人凭借多年对物流行业发展的敏锐嗅觉,意识到无论是在无车承运人试点时期,还是网络货运时代,物流企业都必须严肃对待税务问题。所以打通税务流程,加强货运行业税务监管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国家多次出台相关税务政策,也是为了赋予网络货运企业税务合规的法律保障。

    为此,货运宝在自身发展战略布局时,就非常注重开发和完善与行业发展相适应的线上服务能力,包括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物流信息全程跟踪、记录、存储、分析能力,可以实现交易、运输、结算等各环节全过程透明化动态管理。而且已经与福建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的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实现了有效对接,按照要求完成数据上传,让数据赋能自身、赋能企业、赋能行业。同时也会对司机人员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查,保证提供运输服务的实际承运车辆具备合法有效的营运证,驾驶员具有合法有效的从业资格证。更为合作企业一键部署智慧物流方案和系统,真正抓住了网络货运发展的战略机遇,实现超前布局!

    今年国税总局开展网络货运平台代开专用增值税发票试点工作,对于解决个体司机开票难、企业货票难题、物流行业规范发展都具有意义重大,进一步优化了纳税服务,提高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便利性。相信通过像货运宝等这样专业的网络货运平台积极开展相关业务,可以更有加效地推荐物流行业的税务规范化,进而促进物流企业降本增效,真正实现集约化、智慧化、数字化转型。

    (新媒体责编:syhz0808)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