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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禁登商业广告

    海南近日制定并印发了《海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管理,实现政府网站健康发展。

    《办法》强调,政府门户网站不得擅自关停,页面布局应确定1种主色调,合理搭配辅色调,总色调不宜超过3种。

    政府网站不得链接商业网站,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不得使用可能存在潜在版权纠纷或争议的图片和视频。

    此外,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技术平台分为省级平台和市级(设区的市)平台。省级平台为省级政府部门、县级政府和未设区的市级政府提供服务,市级平台为本级政府部门和区政府提供服务,县级及以下政府不再建设技术平台。市级平台应与省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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