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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四个维度” 筑牢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屏障

    近年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佳西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法庭在维权前沿、普法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优势,广泛凝聚妇联等组织的力量,不断探索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新模式、新方法,在依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参与平安家庭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出实招、出硬招,努力打造“有力度、有速度、有深度、有温度”的司法保护屏障,为妇女儿童筑牢司法防线。2021年佳西人民法庭先进工作经验《用法筑牢保护网 用爱奏响维权音》在全国妇联简报发表,2022年又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五一巾帼建功标兵岗”。

    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司法保护有力度。 转变审判理念。妥善审理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民事案件,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在离婚、继承、赡养、抚养等纠纷上,切实发挥民法典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作用。对于涉及儿童权益保护案件,特别是涉及到儿童抚养、监护等问题时,坚持儿童的最大利益原则;对于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切实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优化审判资源。佳西人民法庭积极改进家事审判模式,选派3名政治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经验阅历丰富、掌握一些心理学知识的女法官组建专业化家事审判团队,有效提升家事审判专业化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入社会力量,选聘家事调解员、调查员,设立“爱心”调解室,推动构建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机制,充分体现家事审判人性化特点,促进家事审判工作深入开展。自2017年妇女维权合议庭成立以来,共审理维护妇女权益案件1229起,其中调解984起,调解率80.1%。

    创新审判机制。建立家事案件判后回访制度,在家事案件审结后,积极开展诉后跟踪、回访及帮扶工作,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及未成年子女的学习教育情况,避免次生纠纷的产生。对于涉家庭暴力案件,经受害人申请,承办法官可单独听取受害人陈述并提交书面意见,开庭时由代理人代为出庭,防止因受害人对施暴人恐惧而影响正常庭审。一起离婚案件中,女方遭受家暴二十余年,虽提起离婚诉讼,但仍不敢与丈夫对簿公堂,承办法官在庭前听取了女方的陈述,开庭时由其女儿作为诉讼代理人出庭,更好地维护了女方的合法权益。

    二是坚持“四快”原则,高效保障有速度 。坚持“快立案”。佳西法庭开辟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开通立、审、鉴、保一站式服务,提供妇女儿童维权热线、诉讼指引、优先立案、司法救助等特色服务,设置 “反家庭暴力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绿色通道”,加快家庭暴力类案件处理效率,为遭受侵害的妇女儿童第一时间提供司法保护,在2022年度全省首发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首发履行赡养义务告知书。采用人身保护令,法官寄语等方式让反家暴“防火墙”更加牢固。坚持“快调解”。强化诉前调解,对简单案件在了解当事人意图及纠纷形成原因的基础上,由“爱心调解室”就地开展速裁快审工作,实现快速解纷,经调解成功达成调解协议的,根据当事人请求依法及时进行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开庭审理后,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再行调解,注重婚姻家庭关系的修复和情感治愈,坚持家事必调、判前必调的原则,尽量能调则调,多调少判。坚持“快审理”。立案部门立案后,及时将涉家事纠纷案件交给家事审判团队办理,依法适用速裁程序,打造妇女儿童维权“高速通道”。2022年审理涉家事案件346件,平均审理天数16天,其中数起离婚案件仅用1天即审结。坚持“快执行”。对涉妇女儿童保护执行案件,执行局做到优先办理、优先执行。充分调动被执行人所在单位、社区及当地派出所的力量,采取组织被执行人的家庭成员和亲属长辈参加执行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使法院一家执行转变为多家共同监督执行。

    三是延伸审判职能,倾心关爱有温度。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以法庭为中心,创建“法务助理+网格排查员”新模式,构建起乡、村、网格三级矛盾多元化解体系,借助社区网格管理工作优势,网格员及时掌握妇女儿童维权漏洞和问题线索,统计分析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规律、特点。落户法庭的“理大姐”志愿者服务队,通过开展“网格连心、组团服务”,重点针对婚姻家庭、婚恋情感、赡养抚养等多发易发的风险隐患进行化解,实现妇女儿童维权事件发现、报告、处置流程更加标准,效率不断提升,成本有效下降的目的。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于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妇女儿童,坚持做到优先审批、优先落实,为符合条件的维权妇女儿童缓减免诉讼费,为家庭弱势群体追索生活教育医疗费用,依法为困难当事人家庭发放司法救助款。2022年共减免缓诉讼费11900元,发放司法救助金50000元,救助困难妇女儿童4人。其中为十岁高位截瘫女孩申请救助金7.5万元、组织社会募捐20余万,缓解了其家庭就医压力。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通过法院官网、微信微博等平台,积极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月”和“法治宣传周”活动,组织干警走向广场、社区、农村发放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治宣传手册,全面提升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法治意识,及时将隐患和苗头化解在源头。选派专业法官担任辖区学校法治副校长,将普法进校园活动常态化、长期化、制度化,扩大和延伸家事审判工作的社会辐射功能,着力解决普法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是凝聚多方力量,联动保护有深度。 构建多方联动机制。积极构建“党委挂帅、妇联部门配合、职能部门联动、网格员共同参与”的社会化维权机制和“法院+网格”工作模式,形成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和制度保障三者相结合的“多方联动网”,激发共同保护效能。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村(社区)妇联组织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专项行动方案》《关于深入开展妇女儿童及家庭困难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组织联席会议十余次。

    构建“1+N”解纷机制。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充分整合线上对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社会资源,形成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共享+网格”工作机制。结合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构建“136”工作体系,2022年在佳木斯市郊区100个行政村、36个街道社区,全覆盖建设“共享法庭”,将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网格员、庭务主任,整合契入“共享法庭”,通过“共享法庭”使受侵害的妇女儿童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便捷的司法服务。“共享法庭”设立以来,共解决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85件。(吴强)

    (新媒体责编:w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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