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商业

    履行社会责任,跨越速运亮出优秀“答卷”

    十年一搏六月梦,赢得寒窗锦绣程。随着高考阅卷工作进入尾声,全国各省份陆续公布高考成绩及各批次各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6月23日起,全国多个省份陆续“放榜”。

    高考,不仅承载着莘莘学子的梦想,更承载着包括跨越速运在内的诸多爱心企业的关爱和扶持。近日,跨越速运公益基金会发布公益助学项目,以“直截了当”地助学金发放形式,祝贺在今年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集团员工子女,激励他们踏上新的人生历程,完成人生梦想。其中,跨越员工子女考入重点大学(985/211)可一次性获得资助金额5000元,跨越员工子女考入普通一本院校可一次性获得资助金额2000元。

    无论在哪个时代,青年人都是肩扛社会大任,推动社会发展的中流砥柱。青年人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有源源不断的强大力量。情系教育、心系未来,为莘莘学子提供帮助和支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是跨越速运设立公益基金会的初衷。自2017年基金会成立起,跨越公益基金便通过鼓励类资助项目向考入国家重点大学、一本、二本院校的跨越子女提供助学金,让他们得以步入中国矿业大学、湘潭大学等知名学府求学深造。而每年大学录取通知书发放期间,向金榜题名的跨越子女颁发资助金,已成跨越速运风雨不改的福利与承诺,也是跨越速运用实际行动旅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担当。

    捐资助学的点滴付出能改变千万青年命运,让希望的光芒照亮他们的前程。受助的跨越员工子女对来自集团的资助与关爱纷纷表示感激,一致认为跨越速运是一个有温度、有人文情怀的企业。他们将通过不懈努力,成为一个有责任、有担当、有作为的新时代青年,把跨越速运对他们的真心关爱转化为自强不息、立志成才的强大动力。跨越速运还向各位跨越员工子女发出诚挚邀请,“待到你们学成之日,跨越随时为你们敞开大门。”传递大爱,守护6万+企业员工的同时,跨越速运也收获了最长情的“告白”。

    事实上,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动因,更是时代的大潮流以及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推动力。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历来强调社会责任,主张乐善好施,孟子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便成为典范,“回报社会、造福桑梓”这一朴实无华的理念,是多数中国企业、更是跨越速运履行社会责任的深层动力。

    值得一提的是,此番“公益助学,护航高考”,对于跨越速运来说已非首次。同步推出的跨越公益基金贫困类资助项目,是面向企业员工及其子女的“福利”,通过资助,可极大缓解员工生活困难等问题,改善员工子女受教育情况。

    助学、助人、筑梦。16年的发展征程中,跨越速运始终坚持企业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同步的理念,在履行社会责任道路上躬行不辍,从慷慨解囊、捐资助学,到同心抗疫、千里援驰,再到心系灾区、捐款捐物,乃至寻找失踪儿童、不计成本……跨越速运的慈善公益事业不断扩围,源源不断地为全社会注入爱与温度,切实将社会责任深植于企业文化。

    践行公益慈善不仅为跨越速运生存与发展营造了极佳的社会氛围,也让跨越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赢得了长期稳定,健康和持续发展的后劲。成立16年来,跨越速运已拥有全货机19架,员工数量6万+,运输车辆2万余台,专注为B端客户提供高品质物流服务,并以113亿元的好成绩一举夺得“2022中国零担排行榜TOP30”排名榜单第二名。

    建担当企业、谋群众福祉、尽社会责任,这是跨越速运铿锵坚定的承诺;紧急响应、守望相助和一诺定达,则证明了跨越速运雄厚的物流实力。与爱同行,公益慈善永不止步。未来,跨越速运还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履行品牌社会责任,发挥自身服务优势,为社会贡献更多“跨越力量”。

    (新媒体责编:wa123)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