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张先生近日在便利店刷银行卡结账时发现,无须密码与签名,账内资金便直接被商家“挥卡”刷走。他联系银行后了解到,这张标有“闪付”的银行卡已开通了小额免密免签支付功能。随后通过银联官网得知,“闪付”功能无须申请,是银行默认为持卡人开通的基础功能。与此同时,2018年6月1日起,中国银联联合各成员机构对闪付银行卡的单笔限额进一步提升,从原来300元提升至1000元。毋庸置疑,“闪付”为持卡人交易带来便捷,但也不禁让人担忧由此产生的各种法律风险。
1. “闪付”卡具备小额免密免签支付功能
“闪付”是银联推出的非接触式支付产品及应用,具备小额快速支付特征。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或服务时,确认相应金额后,用具备“闪付”功能的银行卡轻触POS机等受理终端的“闪付”感应区,免密免签即可完成支付。日常小额快速支付的商户,主要包括超市、便利店、百货店、药房、快餐连锁店等零售场所。
与传统的磁条卡相比,“闪付”卡采用金融IC卡,不易被复制,且想要通过改装非接触感应式POS机的犯罪成本较高,技术上更为安全。但“闪付”从本质上仍为追求交易高效与便捷,交易过程不再需要密码及签名这类传统验证方法,当卡片丢失而未采取挂失措施前,被他人盗刷消费的可能性很大。
此外,消费者普遍反映,当前银行在开展“闪付”卡业务时,办理程序略显草率,导致消费者对业务使用不了解,易产生风险防范能力弱、盗刷后申请赔付程序机制混乱等问题。
2. 未特别提示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日期、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银行作为金融服务提供者,在开通某项服务时,应当以充分、有效的方式告知消费者相关内容及风险。“闪付”银行卡中的小额免密免签业务尽管在资金安全上相对有保障,但这对消费者而言尚属新模式,且该业务性质与卡内资金安全关联紧密,银行理应对“闪付”业务使用特点及风险尽到充分翔实的告知义务。然而,大多数持卡人直至消费时才得知银行卡已被开通此项服务,银行显然未尽到合理、充分告知义务,涉嫌侵犯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中国银联官网近日发布公告称,目前各家银行已经或正在通过官网公告发布、领卡章程、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短信、营业网点等渠道向持卡人告知小额双免限额提额事宜。因此,银行方在开通新业务时,除了对合同条款进行特别提示、客户签字外,还应适当以口头告知、短信提示、客户端推送等手段确保消费者真正充分了解该项服务的内容与风险。
3. 默认开通涉嫌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消费需求,自主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或服务,决定是否购买或接受的权利。
根据银联官网显示:“闪付银行卡的小额免密免签业务是国际上成熟的支付方式,也是银行卡默认开通的基础功能,让持卡人支付更加方便。”由此可以看出,“闪付”功能的开通与否,持卡人并没有被赋予相应选择的权利。如果要关闭小额免密免签业务,持卡人只能联系发卡银行,通过客服电话或柜面方式取消。
小额免密免签业务虽便利且交易限额不高,但卡内资金能以无密码及签名的方式支出,是对传统银行卡使用模式的重大突破,这也增加了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将其视为一项基础功能略显牵强。因此,银行将该业务直接设置为默认开通,让消费者无权选择,有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之嫌。笔者建议,银行可将该业务设置为默认关闭,根据消费者自行判断风险、自主申请开通使用。若消费者不再使用银行卡的“闪付”业务,银行方也须提供方便、快捷的渠道及时关闭业务,尊重和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
4. 使用“闪付”如何有效降低风险?
“闪付”为持卡人交易带来便捷,在充分了解并选择使用“闪付”业务时,持卡人可以从申请、日常使用及盗刷后维权三个阶段来最大限度规避风险。
首先,在消费者向银行申请“闪付”卡时,须详尽阅读银行卡领用合约相关条文,对条款内容、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其他事项有不明之处要及时向银行工作人员反馈、沟通,确保对该业务使用方式、注意事项心中有数。此外,持卡人也应根据自身风险防控能力,设定合适的免密免签额度,确保万一出现损失,也能在自身可承受范围内。
其次,在“闪付”卡的日常使用过程中,切记要安全保管自身银行卡,不要随意转借他人,在进行消费活动时要时刻注意卡片的使用是否存在异常,要谨慎查看收回卡片是否为自己的银行卡。此外,建议持卡人开通交易银行卡的短信提醒功能,及时掌握使用动态,若长期不使用,建议及时向银行申请注销,避免隐患。
最后,在出现“闪付”银行卡盗刷后,持卡人切莫慌张,可及时通过挂失、报警、索赔,甚至到法院起诉等方式,有效追回资金损失。
当出现卡片丢失,发生移动设备或IC卡失窃时,持卡人应立即挂失卡片,可通过拨打银行服务热线进行电话挂失或者前往柜台办理挂失手续。如果发现银行卡被盗刷情况,持卡人可拨打110报警,并及时前往附近的派出所实地报案,取得立案通知书。
若发现在银行卡丢失后挂失前已经有账内资金损失,持卡人在挂失后应立即致电发卡银行客服,按照发卡银行流程申请赔付;中国银联联合各商业银行为持卡人设置了专项赔付金,对于挂失之前72小时内发生的小额免密免签交易盗刷提供了失卡保障服务,银行为持卡人挂失前72小时内被盗刷消费金额提供赔付,每位持卡人每年最高累计赔付10000元;卡片丢失后发卡银行会按照约定流程进行调查取证,持卡人需根据银行要求提供申请材料,一般包括持卡人身份证明、银联卡交易否认声明等;正常情况下,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各银行赔付资金将于3个至30个工作日不等返回至持卡人指定账户,不同发卡银行赔付时限有所差异,具体以发卡银行解释为准。若在索赔中与银行产生纠纷,消费者可凭借相关材料前往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