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六部门印发了《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密切部门间协作配合,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实施办法》针对当前网购和进出口领域侵权行为线上线下一体化运作以及跨区域、链条化等特点,提出了明确的工作措施。
《实施办法》要求,依法加强执法监管,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严格执法,特别是关注互联网领域侵犯知识产权新问题,完善监管措施,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基础性作用,加大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发挥有关部门的投诉举报热线和网络监测平台作用,并建立与权利人的沟通联系机制,及时获取侵权违法线索。
同时,要强化执法协调联动,建立健全线索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和线索移交、协查联办机制,铲除侵权商品销售网络和跨境流通链条。大力推进行刑衔接,行政执法部门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及时向行政执法部门通报违法线索,发挥各自优势,提高执法打击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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