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绍兴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印发了《绍兴市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专项行动方案》,对辖区船舶港口污染物联合监管进行工作布置,确保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做到细处、落在深处。
据了解,船舶港口污染物监管涉及“船-港-城”多个环节,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一环,对提高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保护航道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绍兴第一时间厘清各部门职责边界,理顺船舶污染物“送交-接收-转运-处置”运行流程,畅通机制,便捷送交,闭环管理,实现船舶污染物全流程多部门联合动态监管。今年以来,共接收生活污水80吨、生活垃圾18.5吨。同时,还切实增强监督管理,制定检查项目表、梳理问题及整改清单,加大检查频次,将防污设施配备、污染物依法依规送交和达标排放作为日常执法检查重点,今年以来,共开展防污染检查801艘次,查处船舶污染案件11起,实施行政处罚0.9万元。
下一步,绍兴三部门将根据方案要求,每月开展1次联合执法行动,完善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和协作机制,积极推进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联单电子化管理,建立有效的执法联动和监管合作机制,凝聚合力打击航区污染,使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油污水等污染物质的接收转运处置更加科学规范
(新媒体责编: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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