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成功摧毁一个收购、运输、贩卖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犯罪团伙,一举侦破非法捕捞水产品案31起,带破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案69起,抓获并采取强制措施17人,查获涉案船舶3艘、非法捕捞渔具14套,已查明涉案非法渔获物8500公斤,涉案价值近93万元。
追查捕运销犯罪利益链
6月21日,南通分局启东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宏华码头附近水域巡逻时,发现两艘渔船正在进行非法捕捞作业。民警随即上前展开堵截查缉,现场抓获李某洛、李某军等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6名。
南通分局迅速组建工作专班开展侦查工作。经综合研判,专案组发现有伙人长期在南通启东、上海崇明两地从事餐饮销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重大犯罪线索,锁定以施某某、曹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为下一步延伸打击起到关键作用。
斩断跨区域收购运输链
根据专案组前期掌握情况,施某某、曹某某等人多次将收来的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用小艇过驳上岸,全程冷链运输至浙江和上海地区的水产批发市场交货。专案组循线追踪并逐一制定抓捕方案。
7月19日晚,抓捕小组在启东公安、渔政部门配合下,兵分多路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抓获施某某、曹某某等犯罪团伙成员6人,现场查获运输渔获物专用厢式货车1辆,斩断了这条非法捕捞产业链中的跨区域收购运输链。
深挖餐饮市场贩卖链
专案组深挖细查,坚决斩断非法捕捞产业链中的餐饮市场贩售链。专案组侦查中获悉,该案中运至浙江和上海的冰鲜水产固定由冯某某、陈某某牵线销售。7月23日、27日,专案组在浙江、上海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先后将冯某某、陈某某抓获归案。
经查,2人明知长江梅童鱼、白虾等为禁渔期通过非法捕捞方式所得的渔获物,仍将其销至慈溪、上海当地的农贸市场进行水产批发或零售获利。陈某某自2020年3月起,累计贩卖非法渔获物1650公斤,涉案价值32.7万元。冯某某自2020年5月起,累计贩卖非法渔获物7000公斤,涉案价值近57万元。
此外,专案组通过工作锁定启东当地3家涉嫌销售“野生江鲜”的餐饮店。3家餐饮店所售长江梅童鱼、白虾等非法渔获物均从施某辉犯罪团伙中的施某某手中收购,共计购入非法渔获物150余公斤,销售所得分别为6000至20000元不等。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新媒体责编: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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