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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泉州出台新政扶持水运业发展

    11月16,泉州交通委消息,近日,泉州市政府印发《进一步促进水路运输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鼓励企业新增运力、促进企业规模发展、鼓励开辟国际航线、实施船舶贷款贴息4大部分,对做强做大泉州水路运输行业予以政策奖励扶持。

    《实施意见》对奖励期限、奖励对象、奖励条件、资金申报拨付程序等具体内容予以详细规定,明确扶持奖励政策从《实施意见》出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2017年度的补贴政策从2017年1月1日起计算。

    根据《实施意见》,水路运输企业总运力规模新达到10万载重吨的,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每增加5万载重吨,再获奖励70万元。本地两家(含)以上水路运输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运力规模达到10万载重吨的,新企业可获100万元奖励。企业新建成或从泉州市域外购买5000载重吨及以上、船龄在5年(含)以内,且符合交通运输部公布的节能减排标准的自有船舶,所实施的项目贷款利息补贴,按照年贷款利息的20%获得补贴,单艘船舶累计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另外,泉州水运企业新开辟以泉州港为出发港的国际航线(含港、澳、台湾本岛航线)并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不低于36航次),每条可获奖励200万元。

    目前,泉州水运运力规模269万载重吨,在该扶持政策的激励下,预计每年可新增运力15万载重吨,水路运输企业规模化水平、市场运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水路运输企业综合竞争力也将进一步增强。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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