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泗阳县地方海事处公布了服务水运经济发展的十项新举措,其中包括取消一批行政许可,停征部分涉企行政性收费,每年为泗阳县相关企业节省成本近100万元,增强了相关企业的效益和竞争力。
该处根据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在落实现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取消“从事海船船员服务业务审批”“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从事船舶垃圾、残油、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接收作业审批”、“涉水工程立项阶段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制度”等12项行政许可和检查项目。同时,积极推进政务办理服务改革,实现一站式咨询、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停征了船舶登记费和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中国籍非入级船舶法定检验费) 等2项涉企行政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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