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泰州海事局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安全协调会,共商二墩港过驳区试运行期间安全管理事宜。泰州海事局彭树林副局长、镇江交通局、扬州江都海事处、过驳区管理公司等相关负部门责人参加。
会前,各方乘海巡艇巡查了过驳区试运行情况,直观的查看了过驳区存在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随后,各方在苏海事#38趸船召开安全协调会,各方认真总结了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司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公司无调度管理,过驳区内大型黄砂船舶无序锚泊,任意占用通航分道,小型船舶随意横越,浮吊作业秩序混乱。二是非法作业屡禁不止。超载,碍航、夜间、水砂船过驳作业现象明显,严重威胁水上通航安全,极易引发水上交通事故。三是各项配套设施未健全。未按规定配备正规交通艇且未在南岸选址上下人员,滋生“三无”交通船隐患,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未配备专用航标、正规供油船,垃圾接收船、残油接收船、办公场所等配套服务设施。
针对试运行暴露出的问题,各方共商对策并达成一致意见。一是公司建章立制。制定过驳区安全管理办法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禁止浮吊夜间、恶劣天气、高洪水位期间作业,禁止超载、碍航、水砂船过驳作业;明确奖惩制度,对违规浮吊实施停业整顿,直至勒令退出市场处罚等。二是履行设计方案要求。公司按设计方案要求,设置过驳区浮筒、通道、调度、配套设施等设置,浮筒设置与服务区、取水口、航道等保持安全距离。三是建立健全配套设施。配备正规交通船,并从南岸侧选址上下人员,杜绝“三无”交通船隐患。实现交通船、供油船、垃圾接收、残油接收、CCTV系统、理货、管理公司现场办公场所等正规化运行。四是严格公司调度管理。成立调度中心,科学集中调度,严控大船总量。无作业计划船舶按方案规定到安全水域锚泊,严格防范因船舶密度大导致的水上交通事故险情,确保航行、作业秩序安全稳定。五是尽快统一浮吊编号。严格准入标准,清退非法浮吊,按照“只出不进,只减不增”的原则,公司对准入的浮吊进行统一编号,并报海事备案。六是严格水上综合执法。畅通信息沟通机制,依托水上综合执法,加大船舶、浮吊违章查处力度,对拒不服从管理的浮吊、船舶实行黑名单制度,驱离过驳区水域。
长期以来,过驳区一直是水上事险情故的“高发区”和“重灾区”,泰州海事局将不忘初心再发力,努力将二墩港过驳区打造成水上安全监管的示范区。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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