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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索自贸港建设 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

    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备受关注。

    今年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全面复制推广自贸区经验,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同时,多名代表委员也围绕建设自贸港提出了建议和提案。

    实际上,自贸港热潮在此前召开的地方两会中就已掀起,其中,上海、浙江、广东、福建等10多个省市提出“积极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不少地方已经形成了自贸港的初步方案。

    再往前追溯,去年3月,国务院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将对接国际标准,初步建成自由贸易港区先行区确定为浙江自贸区建设发展目标之一。此后出台的《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提出,在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自由贸易港区。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制定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众多对外开放举措中,“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赫然在列。

    热度不断蔓延 多地酝酿试水

    目前,国内普遍的观点认为,自由贸易港的申建,将有望促进地方营商环境、基础设施、开放措施进一步优化,推动地方区域经济发展,更将对我国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推动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据全国人大代表、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徐颂介绍,自辽宁自贸区成立后,大连港相继落地“国际物流通道建设”、“大力发展转口贸易”、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保税货物流转”等30项自贸区政策,进一步增强了港口作为对外开放窗口的影响力。

    他认为,目前,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国家战略正面临着日韩港口的激烈竞争,以及我国部分对外开放制度限制的双重挑战。一方面,日韩港口凭借自由贸易政策优势,对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集聚要素资源、降低综合营商成本、推动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产生了很大程度的影响和制约;另一方面,大连港作为东北功能齐全的综合性港口,原油、矿石、集装箱等多种货物的国际中转、转口贸易与离岸贸易的发展,需要自由贸易港的支持。因此建议,国务院批准大连建设自由贸易港,给予大连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自由贸易港体制机制,按照“境内关外”的原则,实行“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监管模式,突破解决“三次转关”等政策瓶颈,进一步推进贸易、投资、金融、航运、税收及开发建设等领域的创新探索。

    不光是沿海地区,内陆地区也瞄准了自贸港建设这块热土。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商务厅厅长王水平日前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西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就表示,近五年,江西开放型经济主要指标总量和增幅走在了全国中上游和中西部省份前列,建议国家在沿海和内陆地区同步布局自由贸易港试点,支持江西省加快内陆口岸建设。

    “河南申报自由贸易港已具备很好的基础。”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张延明说,河南地处内陆腹地,不沿边、不靠海、不临江,长期处于对外开放的洼地,在河南自贸区建设基础上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意义重大,可以变开放洼地为开放高地,带动周边,辐射东中西,推动形成内陆地区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在河南代表团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期间,这个观点也得到了与会代表的一致认同。

    打通制度瓶颈 联手建自贸港

    两会期间,部分代表委员还提出,打破行政区划,集聚优势资源,在区域内联手打造自贸港。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副主委、广州市政协副主席陈怡霓认为,开放倒逼机制改革,更能打通三地制度和政策瓶颈。

    陈怡霓表示,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就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无缝对接港澳及国际市场的一场重要探索,建议大胆借鉴新加坡等先进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成功经验,创新走出一条管理体制与港澳及国际接轨的道路,成为中国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试验区。

    她建议,粤港澳联手组建自由贸易港,以自由贸易港为载体,三地共同探索并逐步统一实行与国际接轨的新管理机制。她表示,离岸贸易、离岸金融、高端制造、科技创新等产业将是较有基础的突破口。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连玉明则认为,雄安新区与北京城市副中心“两翼”围成了覆盖京津冀部分地区的扇形区域。依托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联通天津自贸区和雄安新区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中国(雄安)自由贸易港,可以整合京津冀港口、机场资源,带动京津、京保石、京唐秦轴线上的节点城市发展,进一步整合辽中南城市群、晋中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以及中原城市群。

    他建议,推进中国(雄安)自贸港建设,首先要谋划京津冀大湾区建设,加快构建自由贸易港体系。其次是加快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建设。第三是加快雄安新区陆港布局,做好陆港体系的延伸。

    避免大干快上 防范潜在风险

    虽然自贸港建设的热度不断高涨,但也有一些代表委员发出提醒,要避免一哄而上,在扩大开放的同时也要注意防范相关风险。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副主任胡卫提出,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应有阶段性,应当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和基础条件限制,逐步推进,不能一蹴而就。他建议按照实现货物自由进出、实现资金自由进出、实现价值链全覆盖式监管改革三个阶段来实现自由贸易港基本功能。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黄茂兴表示,自贸港是开放程度更高的地区,不一定单指海港,内陆港、空港也都可以,布局建设自贸港正从东部地区延伸到中西部地区。探索建设自贸港应避免“一哄而上”。各地应充分考虑自身的区位优势、资源禀赋,有针对性地选取适合本地区的自贸港发展模式,因地制宜、错位发展。

    胡卫也认为,自由贸易港政策对发展外贸确实有利,但综合考虑我国当前的外贸、经济运行态势、税收监管政策等因素,还不宜在全国范围内过快推进。“自贸港建设要少而精,要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推进迅速。”胡卫说,考虑到近些年国际贸易转移和方式变迁的趋势,中国的贸易形势并不乐观,当务之急是应对外部压力,培养对外突出优势。

    此外,高开放程度也意味着潜在的风险,须防患于未然。

    全国人大代表、复旦大学校长助理丁光宏就认为,由于自由贸易港开放度高,且管理集约、精简,因此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必然会面临诸多风险。从金融领域看,可能面临资金大规模外流等风险。他指出,资金短期内快速、大额进出自由贸易港,特别是资金大规模外流有可能冲击境内金融市场、损害实体经济、影响我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严重时甚至扰乱金融秩序、危害我国经济和金融安全,直至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和危机。

    为此,他建议,自由贸易港建设需同步设立“自由贸易港金融监管局”,借国家行政体制改革之机,把我国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职能合并在一个监管机构内,以提升自由贸易港金融综合监管的效率和能力。同时,加强自由贸易港内金融市场建设,在自由贸易港内设立现有各金融市场的自由贸易港版或是“国际板”,建立起天文量级的超级“资产池”,用来容纳海外人民币和国际货币的投资需求;再通过建立适当的途径(如额度、地域、账户类型、交易类别或者产品等),部分打通离岸和在岸市场,实现有限、可控的互联互通,建立分离渗透型金融市场,允许资金在一定的范围或者限额内相互渗透,为未来我国金融市场最终实现国内国外一体化作准备。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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