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8日,国际海事组织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通过MEPC.277(70)决议,对MARPOL公约附则《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进行修订,即MARPOL Annex V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该决议主要引入了海洋环境有害物质的概念,全面修订了《垃圾记录簿》的格式,并于2018年3月1日起强制生效。
我国作为MARPOL公约的缔约国,早在今年1月19日就发布了《垃圾记录簿(2018版)》,积极履行国际公约规定,从“以旧换新”开始,接轨新时代的新要求,进一步聚焦海洋环境保护,开启共建绿色海洋的辞旧迎新之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新版《垃圾记录簿》强制实行
《垃圾记录簿》作为船舶实施垃圾管理计划的实施记录,是船舶执行MARPOL 73/78公约的法定记录文件,也是船舶执行防污染的证明文件。
由于船舶日常营运所产生的大量的垃圾大部分不会分解,将影响水域水质、环境、捕鱼业和旅游业,根据《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不按规定保存《垃圾记录簿》将予以罚款。
《修正案》的强制实施,将从垃圾处理簿入手,抓好海洋保护的源头。
根据《修正案》第10条规定,400总吨及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和核准载运15名或以上人员的国际航行船舶,以及固定或浮动平台,均应备有一份《垃圾记录簿》。因此,该新版本仅适用于上述范围的国际航行船舶和固定或浮动平台。
同时根据中国海事局海危防〔2018〕56号文件规定,《修正案》适用于我国沿海航行船舶。因此,国内航行海船也需要配备新版《垃圾记录簿》。
相较于旧版《垃圾记录簿》,新版本记录部分增设为两个部分、三种表格,即“除货物残余外的所有垃圾”“例外排放或落失”“货物残余”表格。在垃圾分类方面,增设“I 电子废弃物”,并将“货物残余”分类为“J 对海洋环境无害物质”和“K 对海洋环境有害物质”两类。
《修正案》要求除谷物以外的固体散装货物应按照附录I的标准进行分类,以确定其是否为对海洋环境有害物质。若固体散装货物为对海洋环境有害物质,则其货物残余为K类垃圾,若为对海洋环境无害物质,则货物残余为J类垃圾。
此外,在排放方面新增要求——在满足该附则第六条“在特殊区域内排放垃圾”1.2.1至1.2.5要求的前提下,含有货物残留物的货舱洗涤水须尽可能远离最低陆地或最近冰架排放,但距最近陆地或最近冰架须不少于12海里。
因此,在运用新版记录簿记录时应注意焚烧作业和货物残余排放作业开始和结束船位的收集和填写,对垃圾例外排放或意外落失原因和说明内容的填写应严谨完整。
船舶污染防治任重道远
新版《垃圾处理簿》的强制施行,相关人员怎么看?本报记者就该问题采访了相关企业和船员。
“不少船上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都是做做样子,实际都是直接排,还有人直接排污水污油到公海,感觉很无奈。”有船员心痛地说,“我觉得好多规范理论上是好的,但是对于船舶来说,实施起来却不现实。船东要追求最大利益化,内河船舶更是如此。”
“考虑到设备升级和船舶的改造时间,很多公约和规范的实际生效时间总是要差很多。”某船舶污水处理公司员工说,“其实国家对防污染这块抓得很严,但是违规的方式和规模太大了,很难一次性解决,目前还是有很多船舶做不到。”
尽管目前看来船舶污染治理还需进一步做好船东们的思想工作,但中远亚洲轮的政委杨登峰给我们展示了正能量。
“作为领航船舶,我们会带头执行公约和法规要求,展现我们的责任担当。”杨登峰表示,“对于大多数人,或者一般人来说,执行起来还不够坚定,习惯、劣根性使然,积习难改,或境界不够,需宣传、培训、教育,世界只有一个地球,为了世代生存延续,我们必须履约。在中远亚洲轮,我们先行先试,领航执行,因为上了领航船,就是领航人。”
“对于船舶节能减排,我们已制度化、常态化、长期化,并作为优秀文化倡导之。”杨登峰的话掷地有声。
首起罚单开出 落实“在路上”
3月2日,《修正案》生效实施第2天,威海海事局就开出辖区首起船舶违反新《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罚单——一艘外籍集装箱船因《垃圾管理计划》未及时更新,且该船舶未取得并随船携带防污文书,被处以肆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新版《垃圾处理簿》的强制施行不仅是国际公约的强制要求,也是规范船舶防污染治理的必然趋势。”宁波海事局危防处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了解到,从1月22日起,宁波海事局危防处就开始了对《修正案》的学习和宣贯。海事局下属各单位各部门一方面加强对《修正案》的学习和宣贯,同时向辖区的船公司、港口码头,包括垃圾记录单位进行宣贯,及时引导辖区航运企业和船东做好新版文书换发工作;组织内部培训交流会,明确《修正案》的执行要求,传达会议精神;加强政务办理部门的人力保障,保障船舶公司等能够及时完成相关文书的更换;根据最新的MARPOL附则V的垃圾分类的变动,对之前出台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为确保《修正案》落到实处,新版《垃圾处理簿》强制实施当日,宁波海事局就开展了大范围的检查。检查整体状况良好,特别是国际航线的船舶,基本已经符合了公约的要求,国内航线某些小型船舶还未完全落实到位,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调整。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近期会加强检查,帮助他们尽快符合公约要求。
“到目前为止,国际航线还没有需要开出罚单的案例。”工作人员表示,落实《修正案》,他们一直“在路上”。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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