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与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七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湖北省武汉市签署“保护长江生态 发展绿色航运”共同行动方案,明确了着力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岸电设施建设、公共锚地建设、洗舱站等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非法码头整治5项重难点工作,细化了近20项具体工作措施,努力推动绿色航运发展。
根据该方案,各单位将以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绿色船舶、绿色运输组织方式为抓手,努力推动形成绿色航运发展方式,实现绿色航运由被动适应向先行引领、由政府推动向全民共治的转变。到2020年,实现绿色航道建设成效明显、绿色港口建设布局合理、绿色船舶发展稳步推进、绿色运输组织方式有效推广的目标。
据悉,沿江七省(市)将坚持“一盘棋发展”总方针,建立有效衔接、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交流工作,提升发展的统筹度、整体性、协调性、可持续性,促进上中下游协同发展、东中西部互动合作,形成推动保护长江生态、发展绿色航运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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