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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粤港澳大湾区 港珠澳大桥海事局成立

    11月25日上午,广东海事局在港珠澳大桥口岸人工岛举行港珠澳大桥海事局成立揭牌仪式。广东海事局局长陈毕伍和珠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进泽共同为港珠澳大桥海事局揭牌。珠海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直有关单位,香港海事处、澳门海事及水务局,珠海海关、边防,港珠澳大桥管理局,广东海事局,深圳海事局和南海航海保障中心等单位出席活动。港珠澳大桥海事局的挂牌成立,是广东海事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广东海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站在了新的起点上。

    据悉,港珠澳大桥海事局前身是广州港珠澳大桥海事处,是专门为港珠澳大桥建设而设立的海事管理部门。大桥海事处八年坚守实现桥海平安,顺利保障29.6公里海中桥隧主体工程和3个海上人工岛的施工建设,成功护航33节单体重达8万吨的隧道沉管的浮运安装,圆满完成800航次的大型构件运输吊装以及30万艘次施工船舶的安全监管,实现了交通运输部党组提出的大桥建设水域“零伤害、零污染、零事故”的目标,先后被授予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港珠澳大桥是“一国两制”框架下、粤港澳三地首次合作共建的超大型跨海通道,全长55公里,是世界最长跨海大桥。2018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宣布大桥正式开通,强调港珠澳大桥是一座“圆梦桥、同心桥、自信桥、复兴桥”,指示要“用好管好大桥,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重要作用!”为深刻领会把握习总书记的工作要求,以广东海事高质量发展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广东海事局锐意进取,担当作为,通过边筹备、边工作、边服务,力求实现港珠澳大桥海事局成立筹备工作和辖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齐头并进:推动出台了《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通航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组织专家撰写,经过反复调研、多方论证,充分听取和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对外公布,《办法》的公布实施,对提升桥区水域法治环境,保障港珠澳大桥安全和过往船舶航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增强大桥水域海事执法力量部署,在大桥水域增配一艘45米级大型海巡执法船艇“海巡0930”,该船最高时速可达30节,具有反应速度快,机动性能好,抗风能力强等特点,适应海上巡航、应急搜救,安全警戒等多种任务场景,该船的列编有力提升了大桥水域海事执法装备水平,为维护大桥水域平安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大桥水域海事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通过深度应用广东智慧海事监管服务平台,深度参与港珠澳大桥智慧口岸建设,设立24小时值班的电子巡航室,打造了“平台跟踪指挥、目标远程处置、海巡船精准执法”的现代化监管模式,实现了大桥水域的“精准护航、精细监管”,初步建立了“智慧海事”监管的新格局;编制《港珠澳大桥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港珠澳大桥水上应急救助志愿队伍,组织开展海上搜救应急演练,提升了港珠澳大桥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已成功化解各类船舶险情5宗,切实保障了船舶航行安全和船员生命安全;推动构建大桥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命运共同体,联合珠海海警、珠海海事、公安边防、渔政以及港珠澳大桥管理局等单位开展大桥联防联动海上巡查工作,建立起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形成了针对桥区水域各类船舶违章违规行为齐抓共管的新常态。

    据了解,港珠澳大桥所处的珠江口水域每天船舶流量超过4000艘次,是世界上船舶密度最高的水域之一,同时也是交通运输部划定的事故易发多发的“六区一线”重点监管水域。广东海事局局长陈毕伍告诉记者:港珠澳大桥海事局成立后,将把维护水上交通安全作为第一要务,积极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继续深化粤港澳海事合作,提升区域应急反应能力和科学管理能力,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新格局,为交通强国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出新贡献。

    (新媒体责编: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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