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邮政

    熊猫邮局联合小蓝单车发布全国首个旅游骑行路线

    当熊猫遇上单车,将会发生什么有趣的故事?7月6日,熊猫邮局与小蓝单车在成都市青羊区熊猫邮局少城路旗舰店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熊猫邮局也将小蓝单车的元素融合在旗舰店内在当天同步亮相。根据战略合作内容,今后双方将整合各自优势资源,在多个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共同传递健康环保理念,通过骑行连接人与城市的关系,打造独特的成都旅游名片。

    全国首个旅游骑行路线发布 骑行感受成都

    活动当天,熊猫邮局与小蓝单车发布全国首个旅游骑行路线,包括太古里、春熙路、天府广场、熊猫邮局、杜甫草堂和武侯祠,这5个景点是游客到成都必游的经典景点,小蓝单车将在这5个景点附近加大车辆的投放,保证用户的用车需求,同时,加强旅行骑行路线的线下运营工作,及时调度车辆,保证用户在旅游骑行路线上随时随地有车可骑。熊猫邮局也有在这些景点都开店的计划,同时继续强化熊猫邮局少城路旗舰店为成都的地标之一。

    ”成都有’休闲之都’的美称,生活节奏缓慢,非常适合通过骑行去感受成都的风景和文化“,小蓝单车成都负责人说道,”小蓝单车倡导的是健康环保、轻松有趣的生活方式,游客来到成都,可以通过骑小蓝单车去体验成都的慢文化”比如骑着单车去文化地标熊猫邮局玩一玩。”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打造成都旅游新名片

    为推动四川城市文化,有效提升合作双方的品牌的美誉度和知名度,熊猫邮局与小蓝单车达成战略合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稳定恒久、高效优质”的合作精神,整合双方优势资源,以骑行的方式连接人与城市的关系,更好地推动城市文化的传播,让单车、熊猫和慢文化,成为成都独特的旅游名片。

    熊猫邮局作为一个倡导人与人之间真情实意沟通的情感品牌,希望能让人与人之间产生更用心的情感交流和互动,而小蓝单车作为年轻活力的共享单车品牌,则是希望以单车为媒介连接人与城市,让人能更加轻松地融入城市,通过骑行去感受城市的风景和文化。

    全球限量版明信片发布 传递城市文化

    活动当天,双方负责人宣布发布2000份全球限量版城市旅游骑行路线明信片。明信片主打成都元素,以熊猫邮局吉祥物YOYO骑着小蓝单车将成都标志性建筑太古里、春熙路、天府广场、熊猫邮局、杜甫草堂和武侯祠串联起来,连接为成都最佳旅游路线。

    明信片作为人们真诚沟通最古老也是最好的媒介之一,传递着人与人之间最真挚的情感,是人们心灵沟通的纽带和桥梁,一张带有城市印记的明信片,同时也传递着城市的文化和形象,人们可以通过明信片,更好地了解和认识城市。熊猫邮局此次联合小蓝单车发布全球限量版骑行路线明信片,将成都休闲和温情的城市文化创作在明信片上,通过明信片将成都文化传递到世界各个角落。

    首款骑行纪念章也在活动当天亮相,市民可在明信片上写上祝福,盖上蓝色的纪念章,寄给远方的家人和朋友。

    骑行换好礼 传递健康环保新理念

    活动当天,熊猫邮局将通过投放邮政朋友圈广告去号召市民参与骑行活动,小蓝单车APP将更换部分车辆图标为熊猫邮局吉祥物熊猫头像,用户根据完成骑行任务的情况,可换取蓝牙耳机、限量版骑行明信片、手绘明信片、个性化纪念邮折、小镜子、熊猫公仔等礼品 ,同时,7月6日——7月20日,前2000名用户可凭骑行记录到熊猫邮局少城店换取明信片一张。

    “熊猫邮局是独特的、成都的、本土的邮局,是成都的城市文化名片,用熊猫邮局理念传递成都文化是我们一直在用心去经营的文化体验。”熊猫邮局负责人说道。小蓝单车成都负责人也说:“我们此次与熊猫邮局合作,也是积极融入成都的休闲和温情的文化之中,倡导健康环保的生活理念,让小蓝单车不仅仅是一种出行工具,更成为城市文化的一部分,通过骑行可以更好的去感受城市的文化与温度”。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