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河北省邮政管理局召开局长办公(扩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省邮政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河北省邮政管理局邮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河北省邮政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以下合并简称“三个办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邮、加强法治邮政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就行政执法公示内容、公示载体、公示程序等多个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并明确细分了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内容和公示程序,重在打造阳光政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明确了行政执法启动、调查与取证、审查与决定、送达与执行以及执法记录的管理与使用等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记录要求,重在规范程序,实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定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并明确了法制审核的范围、流程、内容、方式、期限等内容,重在合法合理行政,守住法律底线。
河北局表示,下一步将大力推进“三个办法”的执行落实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以“三个办法”的落实促进法治邮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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