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邮政管理局依照国家邮政局《邮政行政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要求,根据《福建省邮政条例》、《福建省邮政普遍服务保障办法》和修订后的《福建省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办法》等地方邮政业法规规章,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福建省禁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与邮政业有关的内容,结合地方权限的实际,制定了《福建省邮政行政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获得国家邮政局批复同意。
福建局《清单》总共涉及91类296项,具体包括:邮政管理部门权力清单50类152项、邮政管理部门责任清单8类134项、邮政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5类10项。每项清单列明了事项名称、依据、行政相对人、简要描述、权力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公开情况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福建局表示,《清单》的发布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下一步,将指导各市局贯彻落实《清单》内容,切实转变职能,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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