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印发《2020年支持“三个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智能终端取货柜(快递柜)建设纳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通知》提出,在陕注册的物流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快递企业、电商企业等设立超过50个以上具有共建共享功能,覆盖15分钟生活圈和住宅小区的智能终端取货柜(快递柜)即可申报专项资金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经省邮政管理局积极对接,该《通知》明确,申报智能终端取货柜(快递柜)补贴项目的企业应获得省邮政管理部门许可,并经部门初审通过方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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