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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局联合自治区人社厅发文加强邮政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与自治区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邮政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邮政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范围和申请流程。

    《通知》指出,对邮政快递企业或委托培训机构开展的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安全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给予职业技能补贴培训或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并就培训补贴申请流程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通知》要求,要建立由邮政管理部门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培训实施细则。邮政管理部门要统筹协调邮政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充分激发企业积极性,同时做好培训工作的审核和监管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政策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邮政快递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行动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用工主体作用,提升培训主动性和培训质量层次,引导邮政快递从业者通过培训实现技能等级提升。

    内蒙古局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将指导各盟市局加强与人社部门的沟通合作,制定实施细则,做好培训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监管邮政快递企业、职业培训机构扎实开展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全区快递从业人员职业综合素质,加快推动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快递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新媒体责编: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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