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有效推动自治区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快递暂行条例》《快递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快递业信用评定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10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召开了2020年自治区快递业信用体系评定委员会工作会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业安全中心、快递协会、消费者代表、媒体代表、邮政快递企业等15名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通报了全区信用体系工作开展情况;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快递市场网络型总部快递企业信用评定方案(试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快递市场法人主体信用评定方案(试行)》;按照《快递业信用评定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调整增补新委员6名;会议还就2021年全区快递业信用体系评定委员会工作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要探索做好区域总部网络型快递企业信用评定工作,引导企业加强总部管控,持续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改善服务质量,营造消费者满意的寄递环境。二要贯彻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补缺失、强联动、提互通,不断畅通与发改、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信息采集共用共享。三要加强对外宣传注重舆论引导,加大对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及其成果的舆论宣传力度,积极传播行业正能量。
内蒙古局表示,下一步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动创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模式这一工作主线,有效采集整合快递市场监管信用信息,以快递市场法人主体信用档案管理机制为载体,以量化打分和划档分级相结合为主要方式,对快递市场法人主体遵规守纪、履行法定义务、落实安全保障和服务质量主体责任等诚信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为有效实施快递市场分级分类监管和失信惩戒提供有力支撑,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全区邮政快递业又快又好健康发展。
(新媒体责编: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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